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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 这样的周末 上次讲到的那朵神仙姐姐下凡般的花朵居然在接受了热烈的追捧后迅速凋谢,让我突生“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的无限感慨。上周五离开办公室前,给她浇了满满的水,让她自己在周末两天里take care of herself了。今早一入办公室却猛的发现又一朵婷婷玉立枝头了。真是生命不息,运动不止啊!好事,好事。
周末一向是展示自己富有的时候,因为有大把的时间用来睡觉,可以睡到自然醒,远方牵挂自己的人也不会在电话那头期待着,生理心理上享受最为自然的状态。打开电视,煮上奶茶,认真的做早餐,让味觉把灵魂叫醒。凤凰卫视里在唠叨着光棍节(11月11日,想出这主意的哥们还真有点创意),我在心里乐着,颇有点“我光棍我存在”的自豪感出来了。
给同事拨个电话,他正在阿登山区呼吸新鲜空气,饱览层林尽染,电话里的幸福感几乎满溢。他从周五就开始游说我同行,即使今晨我还在梦乡里时也给我打过电话,好同志啊。挂了电话,心想,今儿个可是光棍节呢,我要好好享受这个难得的节日。你想,妇女节我没戏,儿童节也挨不上边了,父亲节还早着呢,劳动节劳动不劳动的都放假,情人节很想有个人陪,却常常是几个臭男人聚一起唱K,想想也就是今天算是完全意义上的自己的节日。
下午按原先约定好的时间到了一家咖啡馆,朋友却未能如期赴约。我们在这家咖啡馆认识了一位学中文的法国PPMM,她是那里的招待,约好了一起学习语言的。(呵呵,其实目的未必那么纯洁)店里的一切在热腾腾的咖啡里渐渐地融化。PPMM忙着招待顾客,根本没时间理我。店里来的都是些熟客,进门亲昵地打招呼,坐下来吃东西,喝咖啡,静静地聊着天。收音机里放着NOSTALGIE的缠绵老歌……
一个人无聊地翻杂志,喝完咖啡喝薄荷茶,泡茶的是地道的阿拉伯哥们。味道不错,我一夸,他就来劲,拿出他的茶来给我显摆,上面赫然写着“中国绿茶”,我笑,他也笑,高呼中国与摩洛哥友谊万岁。这就是阿拉伯人,可以和你一见面就喊兄弟。于是和他一起骂了一顿U.S.A,套了几句“我去过你们伟大国家”的近乎,他就开始坐下来和我聊。呵呵,理想中的PPMM变成了谢顶的阿拉伯兄弟,我不能说别的了,我使劲地喝着薄荷茶,希望能从他流利的阿拉伯法语中寻找一些熟悉的片言只语。
等PPMM坐下来时,店里的人已经走的差不多了,外面的街灯已亮,她很抱歉的样子,说今天人太多了。呵呵,我说没问题,茶也喝了,一个三明治也管了晚餐了,和阿拉伯兄弟也侃了,啥也没耽误。正说着,朋友珊珊来迟。3个人一起结巴着,笑着,用哪种语言都不能表达自己的时候,我起身走人了,下个约会还等着呢,呵呵。临走买单,PPMM不收我的饮料钱,只收了3.5欧的三明治钱,轮到我抱歉了,觉得受之有愧。PPMM大方的笑,让我想起武林外传里的PP老板娘来…… 4月13日 终于可以上了 不知什么原因,MSN最近一直上不去,MSN空间也打不开,奇怪的是网页倒能浏览。所以每次登不上的时候就当访问者去看自己的空间,看见别人留言了,自己想跟贴又不行,当时真有点阴阳相隔的味道,盈盈一水间,默默不得语啊。
今天不知道是老天开眼了,还是比利时电讯公司来人修了,可以登上去了,我也得以顺利浮出水面,向各位看官问个好。
今天刚一登上MSN,好友兼同事兴奋地告知单位要售房了,爱情攻坚战前奏正式打响!“可以带女孩子回家了,呵呵”他在那边激动地笑,我在这里辛酸地骂他一句:“就这点出息。” 5年了,这个梦想似乎在一点点地变得清晰起来。
长安街的街灯亮起来时,他应该可以微笑着踏着自行车回他的出租屋了,嘴里可能还在哼着小曲:抓不住爱情的我,总是眼睁睁看她溜走,爱情中有房的有几个,而我只有破车一辆玫瑰一朵…… 8月31日 也说FB在MSN space里转悠常能看见写FB的经历。FB-原以为是“发飙”,仔细一看却都是谈吃的,估计应是“饭局”的意思了。自从TMD,NMD以来,网络上开始流行中国式缩写,比如GF,BF,ML,LG,LP,SB等等,这里按下不表,说说我的与吃有关的经历。 1、虚荣的吃 第一次吃GUO宴,兴奋莫名。人民大会堂香港厅金壁辉煌,桌上是崭新整洁的台布、漂亮的鲜花和蔬菜雕塑(一般是由萝卜制成的仙鹤等造型,惟妙惟肖),每个位置上的碗、盘,包括菜单都是带国徽的,平日里只能在新闻联播里才能看到的人就在咫尺,厅的一角,小型乐队奏着轻柔的音乐。 上菜的都是身材高挑、面容姣好,大会堂从全国各地挑的服务员。菜的内容就更不用说了,上等的鱼翅、烧饼般大的鲍鱼,牛排一样大的虾排。总之,让人虚荣心极大满足。 第一次吃时新鲜劲维持了很长时间,慢慢的吃的次数多了竟有点疲了,进而腻了。后来领导说:你们这些年轻人啊,别不知天高地厚,你们吃过的鱼翅比别人看到过的还多。有点委屈地开始内疚,真真一个又虚荣又矫情。 2、穷吃 我是天生穷命,好东西享受不了,却独喜欢“穷吃”。小时候特爱玩,整天满世界地跑,经常在午后时间肚子饿,回家吃一碗我最爱的拌饭是一天值得期待的事。其实这拌饭就是上顿的剩饭,加点开水热一下,然后浇上酱油,再搁上半勺猪油,香喷喷的一碗拌饭就好了。我怀疑我的高血脂在那时就已种下了根。 每年立夏,我家乡都会做一种饭叫“立夏饭”。用上等的糯米和腌肉、新采来的蚕豆、绿豆、蒜苗等一起煮。饭开锅时清香四溢,肉香、米香、新鲜的豆子香让人馋涎欲滴。等入了嘴,油滋滋的米饭没嚼两三下便“咕冷”一声下肚了。六岁那年立夏,我进进出出跑了六趟厨房,盛了饭以后就蹲在屋檐外面狼吞虎咽,好吃得都不愿意坐在桌边好好的吃了。等我去盛第七碗的时候老妈把我的碗抢了。她的理论是,人身体里有掌管智力的一根管子,吃多了容易塞住,人就不聪明了。如她的理论成立,那我今天的迟钝倒是找到点成因了。 到北京以后最爱的不是全聚德的烤鸭,而是街边摊的卤煮火烧、羊杂碎和吵肝。都不是什么上等货,全是猪羊的下水。可是等爱上了以后几天不去吃心里就会想。那会儿住西四,门口就有一家卤煮店,经常去,每次都要大碗的,8元,香菜和腐乳料加双份的。猪大肠和猪肺香气四溢,还不敢紧着吃,必定是吃一口火烧,吃两段大肠,肚里那个叫踏实啊。等呼哧呼哧地吃完,冒一身汗,抹抹嘴打个响亮的饱嗝和老板道别,回家一觉到天亮都不带饿的。 西四还有一家小饭馆,门口有位师傅的羊肉串做的一级棒。他的羊肉串不大,五毛钱一串。每天我和同事玩到晚上十点多回家,必定去那里要20串羊肉串,两瓶啤酒,两个蛋炒饭,一碗沙锅豆腐,天天如此。由于每天去,和老板很熟,经常免费赠送几串,当然笑纳。半年吃下来,我重了10斤,血脂从此偏高。某一天,烤羊肉串的师傅突然走了,很是失落,据说去了北京的另外一个地方。问饭店要了他的电话,打算再去找他的羊肉串,可手机里却是“您拨打的用户已停机”,从此再也未曾去过那家饭馆。 3、吃遍世界 工作的原因,满世界的跑,对于来自美食国度的人来说,自然是要品遍天下美食。 法国的鱼子酱和鹅肝酱、日本的生鱼片,西班牙的火腿肉,阿拉伯的烤全羊名闻世界,但吃后都没留下什么深刻印象,惟独有几次经历却是让人终身难忘。 03年在韩国,朋友带着去吃牛筋汤泡饭。店子是由老两口开的一家夫妻店,很小,仅能容10来个人,还有点油腻腻,脏乎乎的。牛筋汤上来之前先吃点泡菜开胃,等上来时只见硕大一个石碗,里面是熬得浓浓的老汤,牛筋已炖烂,加上韩国的大葱,把米饭倒里面,一边吃饭,一边喝汤,舌头上是高潮迭起,快感不断啊。 02年在非洲的吉布提,住在红海边上的喜来登,傍晚在海滩散步的时候发现满地的螃蟹和寄居蟹。于是夜里约了同事一起去捉。月光下海面泛着微弱的光,海风轻吹,我们没空欣赏美景,却睁大眼睛抓螃蟹。寄居蟹是一种寄居在贝壳里的海蟹,一有天敌,它们只会一只螯挡住贝壳的口,把身体缩在里边一动不动。我们只要挑个大的拣就行。螃蟹则机灵得多,会飞快地爬进海水里逃命。同行的东北同事抓半天没抓着一只螃蟹,于是被分配了在海滩上拣寄居蟹。一位老领导是南方长大的,特厉害,站在海水里,两只手一下去,上来就是两个大螃蟹。一个小时不到我们便满载而归,同事房间的洗手池里装得满满的。第二天在当地中餐馆有宴请,没怎么吃,都留着肚子,问中餐馆要了些葱姜蒜和醋,回去就用煮开水的壶煮蟹吃。螃蟹倒与国内的味儿差不了多少,那寄居蟹我可是头一遭吃。拣来的都是大个的,足足比国内的大田螺还大。那大螯里尽是鲜美的肉,躲在贝壳里那部分则是软软的蟹膏,蘸了醋后一口含进嘴里,满嘴的蟹膏蟹黄味,妙不可言。同事四人,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吃着绝无污染的喷香的蟹,皆感叹:人生几何!当晚舒服睡去,第二天撒尿时都是刺鼻的海腥味。
7月4日 钓鱼与泡MM周末钓了2天鱼,收获不大,但也充分打了一下牙祭。
在苦苦的等鱼上钩的工夫里,总结出了几条钓鱼与泡MM的共同规律,与同事分享,颇有同感:
1、要舍得花本钱。开始的时候要有投入,不能小气。在渔要舍得往水里多扔鱼饵,在人要舍得请MM吃饭,看电影,送礼物……这样才能为成功奠定很好的基础。
2、要在关键时候出手。鱼线动时不能马上起钩,否则很容易让鱼跑了。女人有回应时不能马上出手,否则很容易把女人吓跑。要有充分的毅力和耐力与他们相持。最后要在关键时刻当机立断地出手,否则很容易最后落个鱼饵两空(人财两空)。
3、要有耐心。钓鱼和泡MM就是人和鱼、男人和女人的一场博弈,可能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能有实质性进展,但坚持到最后的才能抱得美鱼(美人)归。
4、鱼对待鱼饵和女人对待男人的态度是相当一致的。后者对于前者都是有一定诱惑力的,同时也是有一定风险的。傻的鱼(女人)一口下去很容易上钩,而聪明的则往往会周旋,不停地试探,尝明白味道以后才会出手。
5、鱼和女人的命运是相似的。不管如何聪明和狡猾,他们的努力都是徒劳的。鱼被吃,女人被征服是宿命。不同的是,有福气的鱼落到我等手里,红烧的,油淋的,色香味俱全,最后被美美地吃得一干二净;没福气的落到傻老外手里,火里烤着吃,白水里煮着吃,完全浪费了鱼肉的鲜嫩爽滑,真是欲哭无泪。有福气的女人落到有情趣有爱心的男人手里,鱼水相欢,恩爱有加,白头偕老;没福气的落到窝囊废或是狼心狗肺的男人手里,即使拥有大把的钞票却独守空房,心如止水,郁郁而终。
6、鱼和女人其本质都是异常鲜美的,但同时带有一定的腥味和缺点,必须要有好的技术和调料把他们的优点保留,把他们的腥味去掉,成为名副其实的美味。所以一条好鱼的背后一定有一个杰出的厨师,一个优秀女人的背后一定有一个懂得欣赏她丰富她的男人。
鱼和女人的唯一不同就是,鱼不会妒忌女人,但女人会妒忌鱼,看到这里的女性肯定会大骂:怎么可以拿我们和鱼比,你们这些臭男人!
6月30日 从我的新发型说起昨天理了个新发型,今天早上在镜子前吓了自己一跳。我相信每个人在自己的脑海里是有一个自己的影子在的,每天对这个影子熟视无睹突然有天镜子里的影子跟脑袋里的对不上了自然会不习惯。而我则是很不习惯。我打从自己会梳头开始,养的就是那种三七开的分头,那么多年了都没变过,是跟不上时代了。我也曾想过改变发型,但一转念我的头发养长了就象刘欢,留短了就一臧天朔,反正怎么着都跟帅靠不上边,因此动了几次念头后终于还是作罢。
今天一上班就有女同事发现了这一变化,做惊喜状,看来有变化还是好的,至少人家关注了。由此想到NBA的罗德曼,那代表五大洲的颜色都在他头上了,自然引来不少目光。在这眼球经济的时代,不被人注意是可耻的。由此想到关于头发的更多故事,竟发现其实还是有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在里边的。
毛发自从人类进化以来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衣不蔽体的原始时代,那是御寒的最主要工具。后来人类站起来了,毛发退化了,可在几个重要部位还保留了那么一部分,想想原因应该是充分符合科学原理的。
后来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头发被赋予了更多社会意义。比如,伊斯兰教视头发为神圣的东西,所以一般如果你摸了阿拉伯男子的头,即使是好朋友他也会和你急的。女性的头发似乎更多的是与性有某种暧昧的联系的,因此她们都会用头巾将头发包得严严实实,就象古代的中国女性,衣裙必须遮住双脚,因为脚在那时的意义就跟乳房在现时的意义一样。在我们伟大的中国头发的涵义就更多了。古时头发似乎是生命的代表。记得《三国演义》里有这样一个故事,曹操军纪很严,士兵践踏庄稼是要砍头的,有一天他的马突然发狂冲进田里践踏了一大片庄稼,按他自己的规矩他该被罚,当他假惺惺拔剑欲自刎时,他身边的大臣们纷纷为他开脱,最后,曹操割下一缕头发算是割了头了。(题外话:中国向来有刑不上大夫的传统,以前据说共产党员还能抵三年刑,因此在中国实行法制难度还是很大的)古时在离别的诗里,不是折柳就是割发,一束青丝在没有照片的年代里是可以代替很多东西的。再到了清朝初年,头发更是成了决定百姓生死的大事,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好多所谓的义士宁愿死也不愿意梳上那个猪尾巴。辛亥革命也把头发列入了其革命内容之一。那小小一撮毛最后竟然演变成如此大事着实让人难以想象。
再说说头发的美学意义。光头一般是不美的,和尚都有个别名叫秃驴,应该是贬义的吧。所以上帝造人不仅考虑到了实用价值更是考虑到了美学价值,对此我还是很佩服他滴。一张瓜子脸配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是很多中国男人的梦中情人才拥有的。八十年代,国门初开,女同胞们在厌恶了单调统一的生活之后看到了西方人卷曲的头发异常羡慕,一时间大街小巷不管脸型如何就都流行起了方便面似的烫发。到九十年代初又流行在额头上留个翻翘,后来觉得光形似还不够,连颜色都要跟老外一样,于是焗成金黄、褐色或暗红,再近了又有离子烫,真正的让她们花了不少心思更花了不少银子。连带理发师傅也沾了头发的光,变成了发型师,是介于艺术家和工匠间的一个较有社会地位的职业。杭州的毛戈平因为刘晓庆的头发也变成了全国知名的人物。
由于人们对头发美的追求,围绕头发形成了几个产业。大家最熟悉的就是美国的庄臣公司的洗发水,有最早的海飞丝,到后来的飘柔、潘婷……如果有人统计一下,我估计美国鬼子一年在洗发水上赚中国人的钱就够我们几十年的纺织品出口贸易了。洗发水,护法素,焗油膏等洗发护法用品一年的产值应该在几百个亿。(如中国人一年一人平均消费一瓶洗发水,每瓶洗发水价格20元,一年就是200多亿元的市场)再加上大街小巷的理发店,美容中心为中国解决了多少就业岗位。想想吧,一小撮毛最后竟能形成如此大的力量。真是不想不知道,一想吓一跳啊。
我平时一般三天洗一次头,两个月理一次发,按我这种活法,很多人都会失业。昨天“发型师”在理完头后告诫我要天天上摩丝,让头发时刻湿着才能体现此种发型的美。看来以后每天早上又要少十分钟的睡眠时间了。
剃个头能想出那么多东西来,我很为我的想象力骄傲了……:)
6月21日 妄论博客昨天写了点我对博客的看法,初涉江湖,难免有点怕湿鞋,语露鄙意,应是在所难免。其实倒是我大惊小怪了,这个世界远比我想象的要丰富了。看了好友anoldstar的SPACE,才知道还是有不少人是很认真对待博客的。(这小子,在嘻笑怒骂玩世不恭背后是有两把刷子的,以后会在我的SPACE上隆重推出我所认识的anoldstar,敬请关注。) 网络空间,特别是博客空间,你很难定义它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有人把它当成了交友中心,有人把它做成自我婚前推荐,有人把当成聊天室,甚至有人拿它当洗手间。只要不妨碍了别人,不诋毁我伟大祖国和伟大的党应是没有问题的。至于人家在里边交友也好,自我欣赏也罢,甚或是拉屎撒尿打飞机,倒是看客自己要注意了,不好的你别看嘛。关于这点建议看一下我好友SONG的SPACE,里面有关于“宽容”的精彩解释。 我要出发了,开始我的博客之旅。 我眼中的所谓博客第一次知道“博客”这个名字是在《南方周末》上,说博客如何如何的颠覆了传统媒体,成为第四类媒体,必将改变我们的世界等等。文中提到了美军攻打伊拉克之际,一个在巴格达的美国女人将亲身经历如实地描写出来,结果在网上大为流传,让人看到了战争的另外一面,身临其境,比CNN的轰炸镜头似乎显得还刺激。 事隔一年多了,我这等电脑菜鸟向来是对新技术有种隔膜的,因此也渐渐淡忘了,可不久前看到CNN的一档谈话类节目,煞有介事地请来了一些传统媒体的有名人物和博客们辩论。各说各的,热闹非凡,原本我是想起学英语时才看CNN的或是在可怜的中文频道里实在没啥可看时才看的,结果看到这帮人BLOG东BLOG西的在那唾沫飞溅,才想起这玩意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又过几天后,穷极无聊,和同事们拱猪消磨时间,牌桌上说起。同事说,她把她和老公平时的奇闻趣事放到博客上,她的同伴们如何嘲笑她。这时,我才知道原来菜鸟如她如我也能在MSN上搞个博客的。哇!我一直以为只有专业人士才能玩的东东我等也能染指了。哎,感叹自己落伍了,老了。 有一天实在是没事可干,终于想起,我也去申请个SPACE,进去一看,呵呵,还真挺简单。还有些不认识的人的BLOG居然MSN也给我做了链接放在了我的页面上。点进去一看,差点把我笑死。那一张张照片,那一段段歪文,这显得有点暴露狂了嘛,这跟我心目中的第四媒体差的何止是十万八千里啊。 我孤陋寡闻了,后来才知道,这也就是个网上日记,有点内容的人还能写点称得上文字的文字放在上面,没点墨水又有点自知之明的,从别地搞些个好文章贴上去,倒也还能看,最烂的就是那些啥都没有的,把自己洗脸,刷牙,洗脚之类的都放在上面,这甚至比暴露狂还恶心,大倒胃口。那么丑居然好意思把自己的照片就搁那儿了,不想想会不会污染环境。又一次想起“中国特色”了。 想到这里,庆幸自己的明智,把设限范围设在仅限自己的好友能看到了。不过还是没逃厄运,就测试性的在自己的新一亩三分地里写了一句话,贴了一张照片,就有好友骂我肥头大耳皆拜共党所赐了。前一半我还可以接受,后一半实在有失公允。我也不想多辩论了,穷到我这个地步居然还有人骂我腐败,天理何在啊!感情现在凡是在政府机关工作的都不敢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的工作了。可怜我没吃到羊肉竟惹得一身骚。 回到博客,这个社会变化的快啊,这几天网上经常看到一个关于“芙蓉姐姐”的故事。一个勇敢的女人,上不了清华北大,最后终于靠博客撞开了千千万万清华北大男人的心。她的照片,她的故事据说红遍了中关村。看了照片,其实长得很抱歉,真想不通现在的天之骄子的审美情趣。感情是被其勇气所感动,拜倒在其肥胳膊下。(她给我的最大印象是有一对比我还粗的胳膊)后来又看到木子美,……一大串女人就靠了博客,把自己的绝对私秘空间暴露给大家,结果网上走红,出书的出书,赚的盆满钵满的。想起当年一句话:裤带松一松,顶上半年功,她们这个博客钱来得更容易了。有个数码相机,有个键盘就可以赚钱了。看来,博客所带来的影响至少还应该加上几个字:可以来钱! 哦,所谓的博客,我开始有点认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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